2016年9月7日 星期三

雲林縣立口湖國民中學105學年度成立「母語日教學推動小組」實施辦法
一、依據
  (一)教育部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及幼稚園推動台灣母語日活動實施要點
二、目的
  (一)負責推動母語日相關活動,提升學生的母語認同及運用能力。
  (二)配合教師專長,激發學生母語學習潛力與學習興趣。
三、實施期程:105年9月至106年6月
四、指導單位:雲林縣政府教育處
五、承辦單位:雲林縣立口湖國民中學
六、實施對象:全校教師
七、實施策略:
  (一)由教務處負責規劃母語日學習活動。
  (二)由各學習領域教師平時教學適時融入母語。
  (三)音樂教師教唱經典或熱門台語歌。
  (四)各班導師配合協助推動母語日朗讀優良文章。
八、獎勵:閱讀推動有功人員依相關規定獎勵。
九、本計畫經校務會議核定後實施,修正時亦同。

雲林縣立口湖國民中學104年度「母語日教學推動小組」成員
一、母語日教學規劃單位:教務處
二、母語日教學推動小組成員:全校教師
  學習領域
 召 集 人
       成            員
   國   文
李雅雪
黃雅琪、許力云、郭欣宜、陳翊杰
   英   語
蘇昱銘
黃雅惠、林月萍
   數   學
吳佳潢
楊濟駿、許哲毓、呂雅慧
 自然與生活科技
楊智諺
郭義明、詹于萱、蔡石宏
   社   會
蔡雅紅
施佑縉、陳姿穎
  健康與體育
呂百周
洪鎮邦
  藝術與人文
陳韻如
陳冠蓁
   綜合活動
梁玉旗
陳秀瓊、吳欣怡
   特殊教育
吳靜欣
陳裕輝、蕭松茂
三、召開時間:校務會議及各學習領域教學研究會
四、共同討論地點:數位教室
五、分組討論地點:
    國文—導師室  英語—輔導室  數學—導師室
    自然與生活科技—教務處  社會—數位教室
    藝術與人文—學務處  健康與體育—補校辦公室
    綜合活動—總務處  特殊教育—輔導室







各學習領域會議摘要紀錄表    105.8.26(星期五)
學習領域
內                                   容
    國   文
1.  配合教務處舉辦的「母語日」活動,帶引學生賞欣閩南語文章。
2.  使用台語來唸詩詞,來解釋古文的語調。
3.  任課教師教學適時融入母語。
英   語
1.  教導單字時,能適時的中英台三字對照,以加深學生的印象,能更多元統合語言的學習。
2.  任課教師教學適時融入母語。
數   學
1.  使用母語說明生活上的應用問題。
2.  任課教師教學適時融入母語。
自然與生活科技
1.介紹各種生物的名字特性,可用母語來講解,因為有很多生肖諺語可當教學素材。
2.任課教師教學適時融入母語。
社   會
1.歷史故事講古時,可以母語來陳述,以增加其趣味     性。
2.任課教師教學適時融入母語。
健康與體育
1.做體操時,可播放閩南語音樂(部份內容為台語發音與台灣歌謠),並學習之。
2.任課教師教學適時融入母語。
藝術與人文
1.音樂老師於課程中融入母語歌謠教唱。 
2.
音樂老師教導布袋戲等鄉土藝術,以喚起學生愛家     鄉,對這片土地的認同感。 
3.
視覺與表演藝術融入母語漫畫與海報製作宣導。
綜合活動
1.教導與生活相關的台語諺語。
2.任課教師教學適時融入母語。
特殊教育
目前教師與學生間的溝通,以母語為主。



2015年9月28日 星期一

2015年9月3日 星期四

雲林縣立口湖國民中學104學年度成立「母語日教學推動小組」實施辦法

雲林縣立口湖國民中學104學年度成立「母語日教學推動小組」實施辦法
一、依據
  (一)教育部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及幼稚園推動台灣母語日活動實施要點
二、目的
  (一)負責推動母語日相關活動,提升學生的母語認同及運用能力。
  (二)配合教師專長,激發學生母語學習潛力與學習興趣。
三、實施期程:104年9月至105年6月
四、指導單位:雲林縣政府教育處
五、承辦單位:雲林縣立口湖國民中學
六、實施對象:全校教師

2015年9月1日 星期二

雲林縣立口湖國中104學年度推動台灣母語日活動計畫

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及幼稚園推動臺灣母語日活動實施要點
Implementation Guidelines for the Promotion of "Taiwan Native Language Day" at Kingdergartens, Elementary and High Schools
中華民國95年6月21日
台語字第0950087762B號令發布
一、目的:教育部(以下簡稱本部)為推動臺灣母語日,落實學校之課程目標及精神,鼓勵學生學習、運用各種臺灣母語,增進各族群間之瞭解、尊重、包容及欣賞,奠立臺灣母語於相關領域課程中之基礎,推展並營造臺灣母語之優質環境,特訂定本要點。
二、本要點所稱臺灣母語,指學校所在社區多數民眾日常使用較多之閩南語、客家語、原住民族語言等臺灣本土母語。
三、實施對象:全國公私立高級中等以下學校(以下簡稱各校)及幼稚園。

2015年8月30日 星期日

[活動訊息] 104年閩客語文學獎

獎勵要點

一、目的:

為使社會大眾了解多語並存之價值,保存臺灣語言文化的多樣性,特舉辦閩、客語文學獎活動,鼓勵社會大眾、各級學校教師及大專校院學生,共同參與本土語言文學創作活動。

二、主辦單位:教育部

三、承辦單位:太乙廣告行銷股份有限公司

四、收件期間:104年9月1日起至104年10月31日止(以郵戳為憑)

五、徵選語言別:「閩南語及福州語」、「客家語」

註:閩南語與福州語稿件同組進行評審。

六、徵選組別及資格:

(一)教師組:國內各級公私立學校領有教師證書或立案學校聘書之專、兼任教師。
(二)學生組:國內大專校院在學學生(包括碩士班、博士班研究生)。
(三)社會組:前兩組以外之其他民眾。
註:投稿者以參加一組為限。

七、徵選文類:

(一)現代詩:60行以內。
(二)散文:4,500字以內。
(三)短篇小說:1萬3,000字以內。
註:投稿者可同時參加多個文類之徵選,惟各文類參賽作品以1件為限,與他人共同創作者亦同。

八、獎勵方法:「閩南語及福州語」與「客家語」兩組各類錄取前3名各1名

(一)現代詩:

  • 第1名:獎金新臺幣3萬元,獎座1座及獎狀1紙。
  • 第2名:獎金新臺幣2萬元,獎座1座及獎狀1紙。
  • 第3名:獎金新臺幣1萬元,獎座1座及獎狀1紙。

(二)散文:

  • 第1名:獎金新臺幣4萬元,獎座1座及獎狀1紙。
  • 第2名:獎金新臺幣3萬元,獎座1座及獎狀1紙。
  • 第3名:獎金新臺幣2萬元,獎座1座及獎狀1紙。

(三)短篇小說:

  • 第1名:獎金新臺幣5萬元,獎座1座及獎狀1紙。
  • 第2名:獎金新臺幣4萬元,獎座1座及獎狀1紙。
  • 第3名:獎金新臺幣3萬元,獎座1座及獎狀1紙。
註:獎金依中華民國稅法扣稅,由主辦單位先行代為扣除應繳稅額後給付。得獎者所得之獎金如超過新臺幣2萬元以上者,代扣10%稅金。非中華民國境內居住之個人代扣20%稅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