雲林縣立口湖國民中學112學年度語文競賽實施辦法
一、競賽主旨:
(一)為鼓勵各班級學生落實語文科學習,提高對國語文及鄉土語文之研習興趣,期能蔚為風氣,達成教學目標。
(二)競賽內容融入各項重大議題教育,藉以增進學生心理健康,蘊育學生高尚的情操,確實提高學習成效。
二、競賽組別:
全校七、八年級學生,各班各項派一員代表
三、競賽項目:
1.國語演說 2. 國語朗讀 3.作文 4.寫字 5.字音字形 6.閩南語情境式演說 7.閩南語朗讀
四、各項競賽時間、地點、內容與題目規定:
(一)
國語演說:
1.
時間: 12月19日(星期二) 中午12:30始。(參加同學請於12:25集合)
2.
地點:圖書室。
3.
內容:演說題目(1)我想去的地方、(2)如果我是魔法師、(3)我想感謝的人 。
由每名競賽員就以上三個題目,擇一準備演說即可,比賽前抽定上台序號。
4.
時限:每組每名競賽員限四至五分鐘(少於四分鐘或超過五分鐘均依規定扣分) 。
5.
評審老師:李雅雪老師、王千逸老師。
6.
主持老師:李雅雪老師。
(二)
國語朗讀:
1.
時間: 12月18日(星期一) 中午12:30始。(參加同學請於12:25集合)
2.
地點:圖書室。
3.
內容:◎以課外語體文為題材,由教務處指定練習篇目內容,共10篇。
每名競賽員於登台前八分鐘當場親手抽定後不得與他人交談或接受指導。
4.
時限:每組每名競賽員均限四分鐘,聽到鈴聲應立即下台。
5.
評審老師:許力云老師、李雅雪老師。
6.
主持老師:許力云老師。
(三)
作文:
1.
時間:12月18日(星期一) 下午2:15始。(參加同學請於2:10集合)
2.
地點:理化科教室。
3.
內容:◎各組題目當場公布。
除不得用詩歌、韻文寫作外,文言、語體不加限制,但須詳加標點符號。不得使用鉛筆書寫。
4.
時限:90分鐘。
5.
評審老師:許力云、黃雅琪、李雅雪、王千逸老師。
6.
主持老師:蔡雅紅老師。
(四)
寫字:
1.
時間:12月18日(星期一) 下午2:15始。(參加同學請於2:10集合)
2.
地點:理化科教室。
3.
內容:◎書寫內容當場公布。
以傳統毛筆,並用正楷書寫。字體大小為6公分。五十個字。紙張由學校供應,書寫用具自備。
4.
時限:50分鐘。
5.
評審老師:吳靜欣老師。
6.
主持老師:蔡雅紅老師。
(五)字音字形:
1. 時間:12月20日(星期三) 中午12:30始。(參加同學請於12:25集合)
2.
地點:圖書室。
3.
內容:各組均為二百字(字音一百字,字形一百字)
。
4.
時限:各組均以十分鐘為限。
5.
主持老師:蔡雅紅老師。
(六)閩南語情境式演說:
1. 時間:12月21日(星期四) 中午12:30始。(參加同學請於12:25集合)
2. 地點:圖書室。
3.
內容:由教務處指定練習篇目內容共三篇,每名競賽員擇一準備即可,比賽前抽定上台序號。
4.
時限:每組每名競賽員限二至三分鐘(少於二分鐘或超過三分鐘均依規定扣分)
5.
評審老師:許力云老師、黃雅琪老師。
6.
主持老師:許力云老師。
(七)閩南語朗讀:
1.
時間:12月22日(星期五) 中午12:30始。(參加同學請於12:25集合)
2.
地點:圖書室。
3.
內容:由教務處指定練習篇目內容共八篇,每名競賽員均於登台前八分鐘當場親手抽定。
4.
時限:每組每名競賽員均限四分鐘,聽到鈴聲應立即下台。
5.
評審老師:黃雅琪老師、王千逸老師
6.
主持老師:黃雅琪老師。
五、各項競賽評判標準:
(一)演說:
1.語音(聲、韻、調、語調):占百分之45。
2.內容(見解、結構、詞彙):占百分之45。
3.台風(儀容、態度、表情):占百分之10。
4.時間:超過或不足時,每半分鐘扣一分,未足半分鐘以半分計。
(二)朗讀:
1.國語:
(1)語音(發音及聲調):占百分之50。(以一字多音審訂表為主)
(2)聲情(語調、語氣、語情):占百分之40。
(3)台風(儀容、態度、表情):占百分之10。
2.臺灣閩南語:
(1)語音(發音及聲調):占百分之50。
(2)聲情(語調、語氣、語情):占百分之40。
(3)台風(儀容、態度、表情):占百分之10。
(三)作文:
1.內容與結構:占百分之50。
2.邏輯與修辭:占百分之40。
3.書法與標點:占百分之10。
(四)寫字:
1.筆勢與功力:占百分之60。
2.整潔與美觀:占百分之40。
3.正確與迅速:
4.一律以教育部公布之標準字體為書寫標準。
(五)字音字形:
一律書寫標準字體,每字0.5分,塗改一律不計分。
六、競賽名額:
*各班級須遴選各項競賽員一名參加競賽。
*每一競賽員參加的項目以一項為限,不得跨組,否則取消競賽資格。
七、優勝名額與獎勵:(獎金由校務發展經費支應)
*各項競賽錄取優勝前三名,頒發獎狀並酌予記功獎勵。
第一名:記嘉獎貳次。第二名:記嘉獎乙次。 第三名:記嘉獎乙次。
(另外再發予獎金,以資鼓勵!第一名:獎金120元;第二名:獎金110元;第三名:獎金100元。)
*各項各組綜合最優秀者,接受學校安排的集訓後,代表學校參加分區比賽。
八、附則:
*即日起受理報名,由各班學藝股長請導師會同各該
競賽員一名代表班級參加競賽,於11月15日(三)以前提交教務處教學組。
*經報名後,無故不參加競賽者,依校規處罰。
*代表學校參加區賽,獲得優勝之前五名者,從優獎勵。
九、各項目指導教師及參賽選手訓練方式:
*各項目指導教師:
比賽項目 |
指導教師 |
國語演說 |
李雅雪 老師 |
國語朗讀 |
許力云 主任 |
閩南語朗讀 |
黃雅琪 老師 |
閩南語演說 |
許力云 老師 |
作文 |
王千逸 老師 |
寫字(書法) |
吳靜欣 主任 |
字音字形 |
黃雅琪 老師 |
*參賽選手訓練方式:( 訓練實行時間:自112/11/17(五)開始 )
1、各班國語朗讀參賽選手,請於11/17週五中午(12:30~12:50)至數位教室集合,並每週排定適當時間和國語演說項目指導老師練習國語演說內容。
2、各班國語演說參賽選手,請於11/17週五中午(12:30~12:50)至數位教室集合,並每週排定適當時間和國語朗讀項目指導老師練習國語朗讀內容。
3、各班閩南語情境式演說參賽選手,請於11/17週五中午(12:30~12:50)至數位教室集合,並每週排定適當時間和閩南語演說項目指導老師練習閩南語演說內容。
4、各班閩南語朗讀參賽選手,請於11/17中午(12:30~12:50)至數位教室集合,並每週排定適當時間和閩南語朗讀項目指導老師練習閩南語朗讀內容。
5、各班作文參賽選手,請於11/17中午(12:30~12:50)至數位教室集合,每週須完成作文指導老師安排之增進語文寫作練習作業,並每週排定適當時間和作文項目指導老師討論作文之內容。
6、各班寫字參賽選手,請於11/17中午(12:30~12:50)至數位教室集合,每週須完成寫字指導老師安排之增進書法寫作練習作業,並每週排定適當時間和寫字項目指導老師練習寫字之方法。
7、各班字音字形參賽選手,請於11/17中午(12:30~12:50)至數位教室集合,每週須完成字音字形指導老師安排之字音字形練習作業,並每週排定適當時間和字音字形項目指導老師討論增進字音字形能力之方法。
8、以上練習時間可與指導老師討論後再行異動。
十、本辦法經校長核可後實施,修正亦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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